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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环保既架“高压线”又通“高压电”

时间:2018-10-15

重点企业推行电力化预警防范、“环保条款”纳入工程合同、环境执法过程全公开、提升环境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自觉守法。今年,江苏省宿迁市生态环保聚焦改革创新,通过“四化”管理模式,规范监管闭环,树立执法权威,服务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电力化预警设备严防治污设施停运

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是一个以生态化工产业为主的经济开发区。作为全国第一家采用电力化对有动力污染治理设备实施预警防范的园区,自去年以来,在各项督查检查中,整个化工园区生产秩序井然。

“化工园区64家企业都安装了电力化预警设备。”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说,预警设备在整个园区1531个监测点位上,对320个污染源实时监控。目前,整个宿豫区一共在97家企业进行了安装,对439个污染源、1971个监测点位实施在线监控。

这套设备的运用,大大缓解了监管设备多、一线环境监察人员不足的尴尬局面,还能无一遗漏地监控污染源的实况,任何一个点位出现问题,可以精确到分钟,这对环境监管来说是一项创举。

据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介绍,电力化预警设备自2017年4月开始安装,到同年8月份正式纳入监管,化工园区环保分局通过系统平台就发现了两家企业有动力污染治理设备停运,经现场取证后对这两家企业予以立案查处。

据了解,这一管理模式已得到生态环境部的认可,并向全国推广。

“企业安装电力化预警设备后,也方便了企业环保人员的自检。同时,企业在生产用电上也有了直观的管控。”宿迁科思化学有限公司负责环保的相关负责人说,目前环保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都在手机上安装了这套设备的监管平台。平台上既能反映出治污设备的运行情况,同时也能给企业及时掌握其他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提供了预警。

工程项目“环保条款”防范施工过程污染

污染源在线监控是对生产环节实行源头监管,宿迁推出的“环保条款”则是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进行源头防范。

宿迁市政府专门发文明确: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政务服务管理等行政监管部门,督促建设方(发包人)与施工方(承包人)在项目施工合同中,明列污染行为及对此的管控与处罚。

这一做法,进一步推进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合同化管理,切实从源头防控和打击串通投标、环境污染等违规违法行为。

“项目合同里加入‘环保条款’,公司运转十多年来,还是第一次遇上。”宿迁市宿城区靳塘养老公寓社区服务中心及宿城新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说,谁都想生活在生态宜居的环境里,但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人为造成的污染,确实给环境带来危害。建设方虽然会对施工方提出环保要求,因无制约手段,只能停留在口头上。如今“环保条款”不仅对建设方在管理上形成了利好,也给施工方戴上了紧箍。施工方如果违反合约,建设方就可以依约对施工方进行追责处罚。

据统计,截至目前,宿迁市已有800多个项目引入了“环保条款”。

宿迁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引入“环保条款”的合同,分项目招标施工通用条款和入园区引进合同条款两种。宿迁市明确,发生环保违约的须支付投资总额0.1%~0.2%的违约金,造成超标排放污染物等危害环境后果的,单次最高支付20万元违约金。

强化信息公开 增加违法成本

宿迁市还在全市环保系统全面实行环境执法全过程公开,并建立环境监管周报制度,坚决防止执法人员办人情案,真正做到既架设“高压线”,又通上“高压电”。

“让想说情者没有时间,让想卖人情者没有机会。”宿迁市环保局局长臧广甫说,宿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数从2014年的72起增加到2017年的599起,年均增长244%;罚款金额从2014年的598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3760万元,年均增长176%。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查办案件由2015年的49起增加到2017年的165起,年均增长83.5%。

另外,宿迁市还制定了环境违法企业公开道歉和媒体通报办法,对于严重环境违法、屡次超标排放、拒不执行环境行政处罚等行为的企业,除顶格处罚外,还要企业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据了解,宿迁市在环保领域还探索建立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履行法定义务与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调整挂钩制度,对于未按期完成违法行为整改的企业,在申请提高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时一并给予顺延,努力减少强制执行案件。同时,积极探索试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社会监督制度,不断提高案件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使环境违法行为如同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处躲藏,倒逼企业恪守环保“红线”。

来源:中国环境报